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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死亡有什麼待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11日   來源:中國殯葬公益服務綜合信息網

    職工因公死亡應發給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具體標準為:

    1、喪葬補助金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的標準發給。

    2、供養親屬撫恤金髮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死者的親屬。其標準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30%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10%。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本人工資。當供養親屬喪失其供養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撫恤金。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48個月至60個月的金額,具體標準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致殘一級至四級而享受傷殘撫恤金期間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金額標準的50%發給。 

    上訴各項工傷保險待遇中的傷殘撫恤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的一定比例每年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