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外國人>> 婚姻收養>> 問題解答
 
 
對外國收養人的年齡有什麼限制?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11日   來源:中國收養中心網站

    我國《收養法》明確規定:收養人必須年滿30周歲,這是對收養人年齡的最低限制。因此,外國收養人在向中國收養中心遞交收養申請時,收養人應年滿30周歲。夫妻共同收養的,雙方都應滿30周歲。

    我國《收養法》雖然對收養人最高年齡沒有作出限制。但從“收養應當有利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成長”的原則出發,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應有一個合理的年齡差。從實踐看,收養人的最佳收養年齡是30-45歲,處於這一年齡段的收養人精力充沛,又有生活經驗,能較好地撫育年幼的嬰兒。因此,中國收養中心對45歲以下的外國收養人優先安排1歲左右的孩子。對50-55歲的外國收養人一般安排3歲以上的孩子。對55歲以上的外國收養人,考慮到他們的身體狀況、預期壽命、養父母與養子女合理年齡差等因素,中國收養中心一般不安排他們收養中國兒童,但收養繼子女和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子女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