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我省出臺了《關於大力發展紅色旅遊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進一步明確發展紅色旅遊的總體思路和目標、抓好發展紅色旅遊的重點工作、加快紅色旅遊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加大對紅色旅遊發展的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20條具體意見。
2010年紅色旅遊綜合收入達全省GDP的4%
從2006年起,用兩年時間高標準建設好一批重點紅色旅遊區,打造一批在國內具有影響力的紅色旅遊精品,把我省建成紅色旅遊強省;再用三年時間將“紅色搖籃、綠色家園”打造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旅遊品牌,使我省主要紅色旅遊區成為國內外旅遊熱點,使紅色旅遊産業成為推動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十一五”期間,全省紅色旅遊接待人數和綜合收入力爭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增長。到2007年,全省紅色旅遊接待人數和綜合收入力爭佔全省旅遊接待總人數和總收入的35%左右,2010年達到40%左右,使紅色旅遊綜合收入約相當於全省GDP的4%。
四大扶持政策促紅色旅遊加快發展
加大政府導向性投入。積極爭取國家紅色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並設立省級紅色旅遊發展專項資金。嚴格紅色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確保專款用於紅色旅遊的規劃編制、宣傳促銷、人才培訓、獎勵先進、重點景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商品開發貸款貼息等方面。在紅色旅遊景區鄉村公路建設、村鎮規劃建設、扶貧開發等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上,盡可能與發展紅色旅遊結合起來。鼓勵各類商業銀行對紅色旅遊提供金融支持。
對投資紅色旅遊項目,當地政府可比照招商引資政策辦理。對紅色旅遊區內的星級飯店按實際安裝終端數的70%收取有線電視收視費。省氣象局和各地旅遊區氣象臺以及相關媒體應做好紅色旅遊景點天氣預報。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優先安排紅色旅遊開發用地。使用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規劃區外的土地,可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充分利用紅色文化資源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紅色旅遊作為青少年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課堂,共青團、工會和婦聯要將紅色旅遊作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鼓勵企事業單位將紅色旅遊與本單位文化建設相結合。
鼓勵大企業、大集團參與開發紅色旅遊
積極推進紅色旅遊景區管理體制改革,改變條塊分割和規劃不統一、管理不到位、經營不規範的狀況。創新紅色旅遊經營體制,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鼓勵多元化投入。積極引進大企業、大集團參與紅色旅遊景區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通過國有旅遊資産的整合、重組、改制,發展以紅色旅遊景區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為主業的綜合性大型旅遊企業集團;加強紅色旅遊區域合作,主動與兄弟省市特別是“長珠閩”地區和中心城市互相對接。
此外,《意見》還要求抓好發展紅色旅遊的若干重點工作,主要是:完善全省紅色旅遊發展總體佈局;搞好紅色旅遊區的規劃建設;改善紅色旅遊基礎設施;加快紅色旅遊精品開發;擴大紅色旅遊商品産銷;加強紅色旅遊宣傳推廣;規範紅色旅遊經營行為;強化安全防範和信息預報體系建設;加強紅色旅遊人才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