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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進一步規範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5日   來源:安徽日報

    安徽省民政廳下發通知,進一步規範全省農村特困群眾生活救助(低保)工作。

    在9月底前,對已納入救助範圍的對象,按審批程序進行一次審核,不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及時予以取消;經調查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及時納入救助範圍。

    突出農村特困救助工作重點。堅持以戶為單位,堅決糾正平均分配或“一戶一人”等現象,對被納入救助範圍的家庭,都要按照標準,對其家庭所有成員實行救助。對已納入供養範圍的農村五保對象、優撫對象、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以及其他特殊對象,國家和省有政策規定的,其救助資金已由財政解決的,要退出農村特困救助範圍。對自然減員的救助對象,要及時辦理終止享受農村特困救助(低保)手續。

    切實落實農村特困救助資金。對沒有落實或未足額落實配套資金的地方,要儘快落實配套資金;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大財政投入,積極爭取擴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標準;條件成熟的地方要積極向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過渡。

    嚴格農村特困救助資金管理。農村特困群眾生活救助資金要堅持按季度發放,實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方,保障金要按月發放。(通訊員 李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