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6月24日電(記者張銀曙)浙江省日前出臺新規定,要求在積極推動上市公司資産重組、做優做強上市公司的同時,重點把好外地企業收購浙江上市公司的“準入關”,以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據浙江省有關部門統計,到今年5月底,全省已上市公司有119家,另有擬上市公司79家。浙江省的上市公司數量,已位居全國各省市的前列,並在國內股票市場形成“浙江板塊”現象。
但由於近年來發生了個別上市公司違規佔用資金、損害投資者利益等不法行為,為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浙江省政府制訂並出臺了“關於提高我省上市公司質量的實施意見”。
新規定提出了十條監管要求和措施,其中對有關外地企業收購浙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風險防範與處置、上市公司信用與信息透明以及責任追究等的監管舉措頗具新意。其中包括,對異地公司收購浙江上市公司要進行重點監控,嚴格把好“準入關”。建立上市公司風險處置應急機制、危機上市公司託管機制,防範化解上市公司風險。建立責任追究制度,解決影響上市公司質量的突出問題。建立信用信息與監管信息考核、共享體系,提高上市公司誠信度與透明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