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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出臺12條政策措施支持三峽庫區産業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7日   來源:重慶市工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委二屆九次全委會精神,進一步支持三峽庫區産業發展和移民就業,繁榮庫區經濟,結合工商行政管理職能,重慶市工商局近日出臺《關於支持庫區産業發展和移民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從8月1日起執行。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鼓勵投資者以法律法規不禁止的財産形式在庫區投資設立各類企業,凡是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産都可以作為出資。對庫區區(市)縣政府投資設立的資産經營管理類公司,可全部以土地使用權、凈資産、股權出資。庫區內企業因改制、合併、分立而進行公司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不受貨幣出資不低於註冊資本30%的限制。

    二、凡在庫區內新設立的企業,均可以直接冠以“重慶”市名,不受註冊資本大小的限制;在經營範圍的核定上,可根據申請人意願,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大類核定。經庫區區(市)縣政府批准,可放開庫區化肥、農藥、農膜等農業生産資料經營。

    三、在庫區設立法律法規規定應經許可審批方能登記,且籌建期較長的公司(不含涉及公共安全和容易造成環境污染的行業),工商部門可先行頒發營業執照,核定經營範圍為“經營籌建,未經許可審批和變更登記,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確認其主體資格。待企業取得相關批准文件或許可證後,再核準變更經營範圍,確認其經營資格。

    四、鼓勵庫區優勢企業實施集團戰略,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由5000萬元降低到500萬元,母公司和子公司註冊資本之和由1億元降低至1000萬元,子公司數量由5個降低至3個,對參股公司和其他成員單位的數量不作限制。

    五、工商部門認定的庫區內年檢免審企業,註冊資本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且經營範圍不涉及高危行業的內資公司,上一年度7月1日以後新設立的公司,在工商年檢中可以不提交年度審計報告。

    六、在萬州、涪陵、黔江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遠程登記工作站。對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不涉及前置許可審批的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在庫區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的變更(備案)、登出登記,授權工作站核準。

    落戶庫區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設立登記不提交資信證明、合營合同、合作合同。庫區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辦理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暫不能提供産權證明文件的,可以提供土地使用權或建築物通過竣工驗收的證明文件。允許自然人作為庫區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中方投資者。

    七、庫區農民在集貿市場或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産農副産品,以及庫區農村流動小商小販,免於工商登記,免收工商行政管理各項收費。在庫區農村從事種植、養殖業經營的,可以免於工商登記,經營者申請進行登記的,免收登記費。

    八、對移民在市內新開業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建築業、娛樂業、桑拿、按摩以及礦産資源開採銷售等行業外,免收登記費,從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

    九、庫區遷建企業,以及企業招用移民達到企業員工總數50%以上,並與其簽訂3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免收3年年檢費、變更登記費。

    十、支持庫區按規範化標準改造農産品批發市場,經重慶市商委和市工商局驗收合格的,減半收取市場內經營戶市場管理費。支持庫區企業申辦地方特色産品展銷會,免收商品展銷會登記費。

    十一、扶持庫區特色經濟發展,支持庫區實施商標戰略,大力發展農産品商標和地理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培育一批著名商標、馳名商標,形成庫區知名“品牌”群。

    十二、支持庫區發展創意産業,招商引資,拓展市場;免費培訓農村經紀人,重點扶持庫區經濟發展急需的各類仲介組織;積極支持庫區發展訂單農業,推進和加快庫區農業産業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