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質檢總局針對部分乳飲料企業為提高産品中的蛋白質含量,在生産加工中違規使用價格低得多的甘氨酸來代替奶粉的問題,進行了專項監督檢查。結果表明,國內一些乳飲料小企業存在違規使用甘氨酸現象,個別企業問題嚴重。
甘氨酸,是一種重要的精細化工中間體,廣泛應用於農藥、醫藥、食品、化肥、飼料等行業。在20多種氨基酸中,甘氨酸是最簡單的一種,為非人體必需氨基酸。甘氨酸有獨特的甜味,能緩和酸、鹼味,掩蓋食品中添加糖精的苦味並增強甜味,與還原糖反應能生成焦糖香味。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甘氨酸允許使用的範圍為調味料和豆奶,最大使用量是1g/kg,乳飲料企業添加甘氨酸應屬違規超範圍使用。
針對此次專項監督檢查結果,國家質檢總局立即採取了4項措施:一是責成有關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迅速到涉嫌企業進行現場核查,重點加強生産場所內的甘氨酸原料使用檢查;二是責令涉嫌企業立即停産整頓,對涉嫌企業的所有産品抽樣檢測,對已經進入市場銷售的違規産品,全部要求撤架收回;三是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在全國範圍內對所有乳飲料生産加工企業開展專項治理,發現問題的,堅決予以查處;四是舉一反三,加強對甘氨酸違規使用在其他食品中可能性的研究和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