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口岸簽證機關申請簽證:
一、中方臨時決定邀請來華參加交易會的;
二、應邀來華參加投標或者正式簽訂經貿合同的;
三、按約來華監裝出口、進口商檢或者參加合同驗收的;
四、應邀參加設備安裝或者工程搶修的;
五、應中方要求來華解決索賠問題的;
六、應邀來華提供科技諮詢的;
七、應邀來華團組辦妥簽證後,經中方同意臨時增換的;
八、看望危急病人或者處理喪事的;
九、直接過境人員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時內乘原機離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離境的;
十、其他被邀請確實來不及在中國駐外機構申請簽證,並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門同意在口岸申辦簽證的函電的;
十一、我國國際旅行社和經批准的港澳旅行社組織、接待的旅遊團。個人簽證申請可以由接待單位代辦,團體旅遊簽證申請可以由我國國際旅行社和經批准的港澳旅行社代辦。持有口岸簽證機關提前簽發簽證的外國個人或者團隊可以從全國所有對外開放口岸入境。
【申辦手續】
申請口岸簽證,須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普通護照;
二、填寫《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申請表》,交一張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相關證明材料。
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是指:
申請F簽證:
1.申請多次入境有效F簽證須提供一類授權單位邀請函電;
2.申請二次入境有效F(包括團體)簽證須提供一類或者二類授權單位邀請函電;
3.申請一次F(包括團體)簽證須提供一類或者二類授權單位或者我國鄉鎮以上地方政府或者各類公司、企事業單位(包括國營、集體、獨資、商社、私人等公司)出具的邀請函電或者各類交易會(廣交會、小交會、貿易洽談會等)請柬。一類、二類授權單位以外的邀請函電和請柬必須由口岸簽證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單位出具。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請的,應當由邀請單位所在地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準同意。對提供一類授權單位邀請函電的人員,可以獲得6個月或者1年多次入境有效簽證;對提供二類授權單位邀請函電的人員,可以獲得有效期6個月以內一次、二次簽證;對提供其他邀請材料人員,可以獲得有效期3個月以內一次、二次簽證。
申請L簽證:須提供處理緊急事務的相關證明。可以獲得有效期3個月以內一次入境有效簽證。
申請團體旅遊簽證:旅遊團人數不限。須提供負責組織、接待的國際旅行社或者經批准的港澳旅行社的公函和旅遊團人員名單。可以獲得有效期2個月以內的一次入境有效團體簽證。
申請G簽證:須提供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有效簽證及機(車、船)票。可以獲得有效期10天以內的一次入境有效簽證。
申請C簽證:須提供民航或者交通等部門的公函。可以獲得有效期10天以內的一次入境有效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