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記者蘇萬明)商務部22日發佈2006年第92號公告,決定自即日起對原産于日本、台灣地區和新加坡的進口甲乙酮(Methyl Ethyl Ketone)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此次反傾銷調查涉及的甲乙酮在中國海關進出口稅則中列在29141200稅號項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將從即日起對原産于日本、台灣地區和新加坡的進口甲乙酮的傾銷、傾銷幅度及其對中國甲乙酮産業的損害、損害程度進行調查。
據介紹,該反傾銷調查通常情況下在一年之內結束,即于2007年11月22日之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