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記者 韓潔)財政部7日發佈消息説,我國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企業財務通則》,取代已沿用10多年的現行《通則》。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7日表示,新《通則》的實施標誌著我國原有的企業財務制度體系將逐步被更新,以新《通則》為主體,以企業具體財務行為規範、財務管理指導意見、財政監管規定為配套的新型企業財務制度體系也將逐步完善。
據悉,財政部已于日前頒布了該《通則》,全文共分10章、78條,分別為:總則、企業財務管理體制、資金籌集、資産營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組清算、信息管理、財務監督和附則。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説,我國現行《通則》是由國務院授權財政部于1992年發佈的。歷時4年多修訂完成的新《通則》對現行企業財務制度進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創新。根據新《通則》,我國將在企業財務管理體制上實現創新,從政府宏觀財務、投資者財務、經營者財務三個層次,構建資本權屬清晰、財務關係明確、符合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要求的企業財務管理體制。
從管理內容看,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環節,新《通則》明確了資金籌集、資産營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財務監督等六大財務管理要素,並結合不同財務管理要素,對財務管理方法和政策要求做出了規範。
此外,新《通則》還在企業財務制度體系上有所創新,建立了開放性的企業財務制度體系,便於日後根據企業財務運行、國家法制建設情況和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不斷地調整、改革和發展企業財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