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商務部
【發佈文號】公告2006年第112號
【發佈日期】2007-01-05
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有關承諾和《化肥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現公佈2007年化肥進口關稅配額分配情況。
2007年化肥進口關稅配額量分別為:磷酸二銨690萬噸,複合肥345萬噸,尿素330萬噸。
凡獲得化肥關稅配額的單位,自2007年1月1日起即可辦理有關進口證明。持有國營貿易配額的單位必須委託國營貿易企業代理進口,不得委託非國營貿易企業代理進口。凡國營貿易配額須在《化肥進口關稅配額證明》中註明“國營貿易”。持有非國營貿易配額的單位應在《化肥進口關稅配額證明》中註明“非國營貿易”。
特此公告
商 務 部
二○○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