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4月17日電(記者黃庭鈞)上海銀監局日前正式印發《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主動踐行市場主體應盡的社會責任,維護股東、員工、金融消費者等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上海銀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指引是在借鑒國際經驗與做法、充分調研和徵求業界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是中國首部地方銀監部門發佈的銀行企業社會責任指引。
指引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誠信經營,提供優質的金融産品和服務,有效滿足金融消費者的需求,維護金融消費者(包括企業客戶和個人客戶)的合法權益,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包括充分提示金融産品和服務的風險,披露相關信息,加強客戶投訴管理和客戶信息保密制度,有效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與金融消費者之間的互信。
指引突出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特殊性,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從兩方面承擔環境保護的責任:一是制定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計劃,盡可能減少自身日常營運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二是有效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社會資源配置中的樞紐作用和間接影響力,通過信貸等金融工具支持客戶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不以降低信貸標準作為業務競爭手段,不向高污染、高耗能項目發放貸款。
中國銀監會主席助理、上海銀監局局長王華慶説,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一項重要國際規則和衡量現代企業的一項重要標準,日益受到中國社會各界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