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7日電(記者張毅)記者7日從商務部獲悉,《直銷管理條例》自2005年12月1日施行以來,商務部已批准14家外資企業和5家內資企業在國內從事直銷活動。
已批准從事直銷活動的14家外資企業(含合資企業)是:雅芳(中國)有限公司、如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寶健(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寧波三生日用品有限公司、歐瑞蓮化粧品(中國)有限公司、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玫琳凱(中國)化粧品有限公司、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完美(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廣東太陽神集團有限公司、南方李錦記有限公司、康寶萊(中國)保健品有限公司和嘉康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5家內資企業是:遼寧省蟻力神天璽集團有限公司、南京中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新時代健康産業(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康力醫藥有限公司和北京羅麥藥業有限公司。
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的定義,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産品的經銷方式。
商務部條法司負責人對記者説,直銷是眾多現代經銷模式中的一種,這种經銷模式可以有效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對促進商品流通有著積極作用。但是,由於這种經銷模式在交易過程中存在很大程度的信息不對稱性,直銷人員也比較分散,容易引發一些不規範,甚至違法行為的發生。制定頒布《直銷管理條例》,一是正確引導和規範我國直銷業的發展,二是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取消了對外資在無固定地點的批發或零售服務領域設立商業存在方面的限制。
《直銷管理條例》2005年8月10日經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2005年11月,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的規定,將直銷産品範圍限制在化粧品(包括個人護理品、美容美發産品)、保健食品、保潔用品、保健器材和小型廚具五類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