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月7日專電(記者王汝堂)經山東省政府批准,山東省勞動保障廳和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確定自今年1月1日起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
從山東省勞動保障廳獲悉,近年來,山東省失業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基金徵繳收入連年保持大幅度增長,保障能力明顯增強。截至2008年11月底,全省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863萬多人,比2007年增加44.4萬人,累計為42萬多名下崗失業人員發放了失業保險金。
為應對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增長,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山東省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要求,結合當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的實際,確定調整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
據了解,這次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是全省一年時間內兩次上調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在原來水平的基礎上提高了11.4%,全省失業保險金平均水平調整為365.6元,比2006年增長了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