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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全覆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12日   來源: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為推動陜西省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努力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近日,陜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標誌著陜西省統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從制度層面上實現了全覆蓋。城鄉居民可按規定參加相應的養老保險,最終實現城鄉全體居民老有所養。

    《指導意見》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以個人繳費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採取政府主導和城鎮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所在市、縣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出臺後,具有陜西省行政區域內非農業戶籍(實施戶籍試點的市以試點前戶籍為準),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現有社保制度的城鎮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由居民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標準設為一年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6個檔次,符合城鎮居民收入較低、不穩定的特點。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政府對參保繳費給予財政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按600元標準繳費者增加補貼20元,800元標準繳費者增加補貼30元,1000元及以上標準繳費者增加補貼40元,多繳多補。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年滿60周歲及以上人員,個人不再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月標準原則上不低於100元,具體由各市結合實際確定。其他人員需按規定參保繳費,符合領取條件時,按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養老金待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同時,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廣大居民積極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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