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等職業學校建立了以國家助學金、國家免學費為主,以校內獎助學金和學費減免、頂崗實習等為輔的資助政策體系。各項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一)國家助學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資助對像是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在校一、二年級所有農村戶籍的學生和縣鎮非農業戶口的學生以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中等職業學校是指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並備案,實施中等學歷教育的各類職業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職業技術學院附屬的中專部和中等職業學校等。
(二)國家免學費
國家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籍一、二年級在校生中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涉農專業學生(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以及三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及頂崗實習困難專業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免學費標準按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學費標準確定。對在政府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二年級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標準由財政給予補助。免學費資金由中央財政統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地區、按比例確定:西部地區按在校生的25%確定;中部地區按15%確定;東部地區按5%確定。西藏自治區和新疆自治區喀什、和田、克孜勒蘇柯爾克孜三地州農村戶籍的所有學生全部享受免學費。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地區、按比例確定:西部地區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5%確定;中部地區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0%確定;東部地區按在校城市學生的5%確定。
(三)頂崗實習
安排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獲得一定報酬,用於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
(四)獎學金
地方政府、相關行業、企業安排專項資金設立中職學生政府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和定向獎學金。
(五)學校減免學費等
中等職業學校每年安排不低於事業收入5%的經費,用於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校內獎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六)其他形式資助鼓勵和支持
有關機構、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公民個人積極參與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