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高中建立了以政府為主導,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學校減免學費等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各項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一)國家助學金從
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000元-30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其中:東部地區為10%、中部地區為20%、西部地區為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二)學校減免學費等
普通高中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3-5%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三)社會捐資助學
完善捐資助學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