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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對水源地保護區的相關法律法規還要作更嚴格規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0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7年11月20日15時,發展改革委地區司副巡視員沈敘健、建設部城建司副司長張悅、水利部規劃計劃司副司長段紅東、衛生部衛生監督局副局長王雪凝和環保總局污控司副司長李新民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保障城市飲用水安全”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 

    [網友 波波]為了保護水源地,國家限制周邊的工農業生産。但是國家限制水源地周邊發展工農業生産,這對周邊從事生産的人來講是不是不公平?國家打算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有什麼好的辦法能讓在保護了水源地的同時,又能保護他們的權益呢?

    [沈敘健]你説的是在水源地周圍生活這些人發展的權益,長期以來,各級政府為了保護水源地的水質,對水源地周邊工業生産進行了嚴格限制,體現了各級政府的責任,保護水源地還必須得強調,保護飲用水水源地是企業、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目前對於水源地保護區的相關法律法規還要作出更嚴格的規範。對於流域地區,如果上遊地區是水源地,其發展就要受到限制,因此目前國家也正在研究生態補償機制,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是一項複雜的工程,國務院有關部門正在積極推進此項工作,有的地區也在開展一些試點。如北京與河北就密雲水庫保護建立了生態補償機制。 

    [段紅東]作為水利部門有兩件事,一個是劃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第二是嚴格水源地保護區的管理。一個是對歷史遺留問題怎麼辦,另外就是對新出現的問題怎麼辦。比如説你劃了保護區,我原來就住在裏面,怎麼處理。還有就是劃定保護區,我要進來,第一就是不讓進。第二是進來,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嚴格處理。現在最矛盾的地方就是新劃了水源保護區之後,我已經在裏面了,從我個人角度,應該按照國家的規定,如果實行搬遷什麼的,應該實行補償。剛才沈司長説的,北京市為了保護密雲水庫的水,對河北省承德和張家口市,比如施用什麼樣的化肥和農藥,對水土進行保護,這樣北京市平均補給農民損失的利益,每畝地補償450塊錢。國家正在進行整體規劃,劃分為四種類型,還在積極探討生態補償的機制。

    [李新民]關於生態補償問題,談到公平發展問題,我是這麼看,實際上談到的是發展問題,但發展並不一定完全都是重工業或者利高的工業或者排污量大的工業,要因地制宜發展,是怎麼發展、發展什麼的問題。但是也應該承認這樣一個現實,就是水源保護區與周邊地區的工農業發展水平確實是不平衡的,怎麼辦?其實政府已經探討了很多這方面的方法,包括轉移支付、受益地區給受損地區一定財政上的支持。作為國家環保總局在生態補償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正在逐步研究解決,我們于2007年8月份印發了《關於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這是和財政部聯合搞的工作,也得到了財政部的支持。這個文件旨在推動建立補償標準體系,包括建立流域生態保護共建共享機制,也推動跨行政區流域水環境保護基金,共同促進全流域共同參與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

    [段紅東]水利部在國家層面研究生態補償機制的同時,也按照有關要求,正在進行與水有關的生態補償機制研究。水利部同時發了一個部門指導意見,開展與水相關的生態補償研究指導意見,深度開展這項研究工作。因為從目前生態補償來看,我個人覺得有兩個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地方。第一,理論上還要進一步深化。比如補多少,怎麼補,以什麼依據,這些都需要研究。第二,建立機制。再好的理論基礎也需要通過實踐,就是要搞試點,生態補償機制,從我們國家經驗來看,要先試點,再逐步開展。比如水利部門有了第一個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這個應該屬於生態範圍。還有就是行泄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就是洪水對於人類和自然造成的影響,也屬於一種範疇。比如細的,有緊密和不緊密的關係,還有待於我們對生態補償機制的研究。國家逐漸建立這種機制,解決類似于水源地保護區的保護工作和附近居民甚至是工礦企業限制了一定生産方向的矛盾,國家層面已經在積極開展這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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