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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搜救需要多單位多部門聯動 與其它應急工作不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1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為幫助網民了解海上應急工作,2007年12月11日15時,交通部副部長黃先耀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有效應對海上突發事件”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主持人]近來新聞媒體對海上搶險救助十分關注。網友 新振遠、大海之旅:海上應急是一項怎樣的工作?與其他的應急管理有怎樣的區別? 

    [黃先耀]海上應急工作是我國應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海上應急工作責任就是保障海上人命、財産安全和海洋環境的保護。對沿海及內河通航水域遇險人員、船舶、航空器提供及時、有效的搜尋救助服務,既是我國政府作為負責任大國履行有關國際公約應盡的義務,也是我們政府部門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實現交通部門“三個服務”理念的具體體現。

    海上應急工作與其它應急工作的不同之處,我想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工作環境不同。海上險情特點是突發性強、危害性大、社會關注度高,發生碰撞、爆炸、火災、溢油等重大險情,容易造成人員群死群傷、海上大面積污染及阻塞水運航道和港口等重特大事故,同時,海上應急工作往往是在風大浪高等惡劣情況下進行的,不可預測的因素太多,救援難度大。海上的救援跟陸地上救援最大的不同就是環境不同。

    二是對救助設施、人員自身的要求高。由於救助工作環境的特殊性,救助設施、救助人員首先要適應和克服惡劣海況的影響,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對他人實施快速、有效的救助,因此,專業的救助人員都要經過特殊的培訓,救助設施的構造和設備的配備都具有突出的專業特點,以適應救助作業的特殊環境。

    三是涉及單位、部門多。海上搜救是一項需要多單位、多部門聯動的工作,它包括:指揮協調部門、專業救助部門、氣象部門、海洋部門、通信保障部門、醫療救助部門、漁業部門、民政部門、軍隊部門和當地政府等,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導致錯過最佳救助時機。所以海上救助、協調的任務也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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