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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30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等
一批法律法規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 

  北京市各級國家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應當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依法編制並公佈本單位的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務信息公開目錄,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通過公報、網站、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政務信息。

  北京市教育、醫療衛生、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環保等公共企事業單位,應當將服務承諾、收費標準、辦事過程等信息通過網站及其他方式及時向社會公開,並逐步採用信息化手段開展業務辦理工作。

安徽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條例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應當與開發利用相結合,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

  ·安徽首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出臺

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發展改革委令第57號) 

  修訂後的《指導目錄》將引導外商投資更多投向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現代服務業、高端製造環節和基礎設施。

  ·我國將不再繼續實施單純鼓勵出口的産業導向政策

  ·兩部委頒布新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 

  ·海關執行《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有關問題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67號) 

公安機關海上執法工作規定(公安部令第94號) 

  公安機關海上執法任務,由公安邊防海警承擔,公安機關其他部門配合,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安邊防海警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偵查海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海域治安秩序;

  (二)負責海上重要目標的安全警衛;

  (三)參與海上搶險救難,保護公共財産和公民人身財産安全;

  (四)依照規定開展海上執法合作;

  (五)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安部依法賦予的其他職責。

  ·公安部頒佈公安機關海上執法工作規定 12月施行

  ·公安部副部長強調要高質量地落實海上執法規定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令第162號)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相結合。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新建廉租住房,應當將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並根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確定套型結構。

  ·九部門發佈《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12月1日起實施

  ·九部門聯手築廉租住房保障體系單套不超50平方米

  ·江蘇: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縣城以上城市全覆蓋

  ·四川:廉租房保障實施意見將在資金等方面細化

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56號)    本辦法規定的新資源食品包括:

  (一)在我國無食用習慣的動物、植物和微生物;

  (二)從動物、植物、微生物中分離的在我國無食用習慣的食品原料;

  (三)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種;

  (四)因採用新工藝生産導致原有成分或者結構發生改變的食品原料。

  ·我國新資源食品管理“轉向” 審批産品改為審批原料

  ·衛生部發佈辦法規定新資源食品經審批後方可上市

排污費徵收工作稽查辦法(環保總局令第42號) 

  排污費徵收稽查,是指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下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排污費徵收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的活動。

  ·環保總局出臺辦法:追繳排污費不受追溯時限限制

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96號) 

  本辦法適用於口岸艾滋病的檢疫、監測、疫情報告及控制、宣傳教育等工作。

  ·《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通過 12月1日起施行

進口醫療器械檢驗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95號)    本辦法適用於:

  (一)對醫療器械進口單位實施分類管理;

  (二)對進口醫療器械實施檢驗監管;

  (三)對進口醫療器械實施風險預警及快速反應管理。

  ·關於暫緩施行《進口醫療器械檢驗監督管理辦法》的公告

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統計局令第11號) 

  統計調查證是統計調查人員依法執行政府統計調查任務時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

  持證人員依法進行政府統計調查活動時,應當主動向統計調查對象出示證件。

  ·非法使用統計調查證從事經營活動最高可罰三萬元

黑龍江省企業信用信息徵集發佈使用辦法(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9號)    本辦法所稱企業信用信息,是指本省國家機關及相關組織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或者掌握的與企業信用狀況有關的記錄,包括企業基礎信息、企業良好信息和企業警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