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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提示:假酒三“陷阱” 買前先“驗身”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瀋陽12月18日專電(記者王炳坤、陳光明)元旦、春節臨近,酒類商品也迎來了銷售旺季,如何喝上放心酒成為消費者關心的問題。遼寧省鞍山市酒類管理辦公室日前提醒民眾,放心酒都有《酒類流通隨附單》,消費者購買時應注意查驗這一特殊“身份證”。

    據介紹,《酒類流通隨附單》詳細記錄了每件酒類商品的産地、規格及銷售渠道等信息,一旦産品出現問題,可根據該單查找到相關責任單位,可謂酒類産品的“身份證”。

    最近隨著商場、超市的白酒銷量增加,不法經營者推銷假冒、倣冒高檔名酒的行為又開始抬頭。鞍山市酒類管理辦公室介紹,目前酒類消費市場主要存在3類“陷阱”。一是以次充好。一些不法經營者將十幾元的低檔白酒灌裝到偽造包裝或回收的名酒包裝中,以每瓶數百元的價格冒充高檔白酒銷售,牟取暴利。二是傍名牌。故意在産品的名稱、包裝、裝潢上與馳名或知名産品相近似,特別是倣冒“茅臺”酒等一些知名品牌白酒的包裝裝潢。三是以“內部特供”“某某(國家機關)專供”等名義,誤導消費,或是以珍藏或年份酒的形式,欺騙消費者。

    業內專家提醒,專賣店、超市、酒店、飯店等銷售場所在銷售酒類商品時,都應開具《酒類流通隨附單》,消費者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購買時可主動向商家索要這一證明,以防止購買到假酒。此外,名酒瓶身上大多有電碼防偽標,消費者可根據提示撥打電話查詢。遇到疑惑應及時向相關企業和有關部門諮詢,發現售假情況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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