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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辦高校錄取通知書必須註明學習形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28日   來源:北京日報

    伴隨著高招錄取的即將開始,民辦高校也將迎來“招生季”。北京市教委日前出臺《關於做好本市民辦普通高校和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2010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民辦高校錄取通知書或學習通知書上必須註明學習形式,民辦高校不得委託仲介或個人招生。

    目前北京市具有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專科學歷證書資格的民辦高校共有15所。這15所學校被納入全國高招序列,禁止擅自變更招生計劃。

    2010年具有招生資格的還有68所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這些機構招收的參加自考助學的學生,只有通過自學考試,才能取得加蓋自考印章的學歷文憑,學校自行頒發的證書不具有學歷證書性質。民辦高校原則上應“一校一址”,最多不超過兩址辦學,學校招生規模必須與辦學條件相適應。只有經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才能註冊高校學籍。

    2010年招生,市教委要求各民辦學校將非學歷教育招生與學歷教育招生分開宣傳,分開印製招生簡章,錄取通知書、學習通知書必須明確註明學習形式、學習年限以及取得證書辦法等內容,不得擅自改變辦學類型,不得將自考助學、成人高等教育、遠程網絡教育混同於普通本、專科教育。

    專科層次民辦高校不得擅自改變或縮寫校名和辦學層次,禁止“專升本”、“3+1”、“2+2”等誤導性招生宣傳,各民辦高校不得向未填報本校誌願、未上線的考生承諾辦理統招電子檔案投檔。

    各民辦高校招生不得委託仲介機構或個人,招收非學歷教育學生,必須在入學前向學生、家長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和退費辦法,並與學生簽署退費協議。

    考生和家長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注意鑒別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的界限,可通過登錄市考試院網站、撥打1606789或96000169,與區縣招辦聯絡等方式,查詢錄取結果,識別通知書真偽。(劉昊)

    具有頒發學歷證書資格民辦高校

    本科

    北京城市學院

    專科(注:帶★學院部分專業實行高職自主招生試點)

    北京北大方正軟體技術學院★

    北京經貿職業學院

    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

    北京匯佳職業學院★

    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

    北京吉利大學

    北京科技職業學院

    北京培黎職業學院

    北京新圓明職業學院

    本科獨立學院

    首都師範大學科德學院

    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

    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

    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瑞酒店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