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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藥監局提醒市民勿食用河豚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6日   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上海市食藥監管局3月14日表示,上海市場沒有廣東湛江引發食物中毒的“雲斑裸頰蝦虎魚”。但該局同時提醒,近期已進入河豚魚的旺汛期,與其擔心蝦虎魚,不如提防河豚魚,千萬不要“拼死吃河豚”。

    上海市食藥監管局表示,近年來市民冒險食用河豚魚導致中毒死亡的事件屢有發生,部分市民誤解了河豚魚的毒性。比如,有的市民認為燒煮時間越長就越安全,或者認為河豚魚乾沒有毒;但事實上河豚毒素很穩定,一般的加熱燒煮曬乾等加工方法都不能解毒。還有市民看到廚師品嘗河豚魚後沒有産生中毒症狀,就以為安全;但不同個體的毒發時間並不相同,以此判斷並不可靠。更有市民認為,吃河豚魚中毒一次後就不會第二次中毒,實際上人體不會對河豚魚毒素産生免疫力。目前,對河豚魚毒素尚無有效解毒藥。

    上海市食藥監管局提醒市民,當前正是河豚魚的性成熟期,購買魚類時要注意辨別,尤其不要食用來源不明的魚類內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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