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2月22日專電(記者耿淩楠、梁娟)西安市衛生局近日發出《關於加強醫患溝通構建和諧醫患關係的指導意見》,要求各醫院做好全程醫患溝通服務,並將醫患溝通納入醫院考核項目。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制定醫患溝通實施細則,將醫患溝通作為病程記錄中的常規項目,納入醫院醫療質量考核和醫護人員執業考核內容,對醫患溝通效果定期進行評價,患者滿意率要達到90%以上。
定期醫患溝通至少包括4個環節:門診溝通、入院溝通、住院期間溝通、出院時溝通。要求重視患者舉報和投訴,處理率要達到100%,對不合理的醫患溝通形式應及時干預,對因溝通不及時、制度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對責任科室和責任人進行追究。
《指導意見》還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高度重視醫患糾紛的防範和處理,要建立一線科室——職能科室——醫院領導三級醫患糾紛隱患排查預警制度。發現病人及家屬對醫療服務存在異議,或醫療工作存在缺陷以及某些特殊情況有可能演變成醫療爭議或糾紛的,醫護人員要立即發出預警,根據不同預警級別分別由所在科室、職能部門、醫院領導組織分析討論,確定有針對性的處理意見,及時溝通、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