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記者周婷玉)衛生部醫政司日前下發《醫院分級護理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根據這一徵求意見稿,7種病情的患者將可享受特護。
徵求意見稿明確,確定患者的護理級別,應當以患者病情、身體狀況和生活自理能力為依據,並根據患者的情況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具備以下7種情況的患者,可以確定為特級護理:病情危重,隨時發生病情變化需要進行搶救的患者;重症監護患者;各種複雜或者大手術後的患者;嚴重外傷和大面積燒傷的患者;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需要嚴密監護病情的患者;實施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需要嚴密監護生命體徵的患者;其他有生命危險,需要嚴密監護生命體徵的患者。
徵求意見稿指出,分級護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間,醫護人員根據患者病情、身體狀況和生活自理能力,確定並實施不同級別的護理。分級護理分為四個級別:特級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和三級護理。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規定了可以確定為一級護理、二級護理、三級護理的具體情況,以及護理要點和質量管理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