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 周婷玉)為積極穩妥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指導基層醫務人員合理使用基本藥物,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30日聯合印發《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基層部分)》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基層部分)》。
衛生部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培訓和推廣使用工作。
根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我國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藥物。
2009年8月18日,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會議,正式啟動和部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工作,以減輕老百姓反映強烈的“看病貴”問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也于同一天公佈,包括化學藥品、中成藥共307個藥物品種。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共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第二部分是中成藥,第三部分是中藥飲片,最後一部分是有關説明。
基本藥物是適應中國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