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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應嚴格按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7月7日專電(記者周婷玉)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7日強調,食品生産經營單位應當依法按照規定的品種、用量和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確保食品安全。

    近日,媒體紛紛報道麥當勞出售的麥樂雞中含有兩種化學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對苯二酚”。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對苯二酚”是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許多國家批准用於食品添加劑。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允許“聚二甲基硅氧烷”可作為消泡劑和抗結劑,在乳粉、植物油脂、蔬菜水果製品、飲料等食品中使用,使用量為0.01g/kg至0.11g/kg,美國允許用於多類食品的加工,最終食品中的含量一般不超過0.01g/kg。

    “特丁基對苯二酚”可作為抗氧化劑在植物油脂等食品中使用,使用量在0.1g/kg至0.4g/kg,美國允許其單獨使用或與其他抗氧化劑聯合使用,其含量不能超過食品油脂含量的0.02%。

    這位負責人説,我國也允許這兩種物質作為食品添加劑限量使用。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07)等有關規定,“聚二甲基硅氧烷”可作為消泡劑在食用油脂和肉製品工藝等範圍使用,在食用油脂中最大使用量為0.01g/kg;還可用於鮮水果及蔬菜、豆製品加工、肉製品加工、啤酒加工等工藝。“特丁基對苯二酚”可作為抗氧化劑在脂肪、油和油炸食品等範圍使用,最大使用量為0.2g/kg。

    此外,“聚二甲基硅氧烷”還可作為消泡劑、脫模劑、潤滑劑等廣泛用於藥品、化粧品、塗料、皮革、橡膠、電子工業等多個方面。

    這位負責人同時強調,食品添加劑是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者天然物質。我國食品安全法對食品添加劑生産經營、新品種安全性評估、食品添加劑標準等做出了明確規定。食品生産經營單位應當依法按照規定的品種、用量和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于6日召開專家論證會,並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麥當勞麥樂雞相關産品進行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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