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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局:謹防亞硝酸鈉引發食物中毒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5日專電(記者 胡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5日發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預警,提醒餐飲服務單位加強對亞硝酸鈉等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管理,謹防引發食物中毒。

    安全預警提醒,亞硝酸鈉是強氧化劑,進入血液後與血紅蛋白結合,導致組織缺氧,使人體出現青紫而中毒。一次食入0.3克至0.5克的亞硝酸鈉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在使用時,應儘量少用或不用。

    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餐飲服務單位要專人採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櫃保存亞硝酸鈉。採購時索證索票,不購買無證或包裝標識不齊全的亞硝酸鈉,同時嚴格控制亞硝酸鈉的使用量,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不可超量、超範圍使用。要避免亞硝酸鈉與食鹽、面鹼等餐飲原料混放,包裝或存放亞硝酸鈉的容器應有醒目標誌或有明顯的標簽,以免誤用。

    據了解,亞硝酸鈉的外觀與食鹽極為相似,容易被誤用。作為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鈉允許加入到腌臘肉製品類、醬滷肉製品類、熏燒烤肉類、油炸肉類、西式火腿類、肉灌腸類、發酵肉製品類、肉罐頭類肉製品加工中,最大使用量為每公斤150毫克。

    亞硝酸鈉中毒發病急速,一般潛伏期1小時至3小時。中毒的主要特徵是,因組織缺氧引起紫紺現象,如口唇、舌尖、指尖青紫,重者眼結膜、面部及全身皮膚青紫。同時伴有頭暈、頭疼、乏力、心跳加速、嗜睡或煩躁、呼吸困難、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嚴重者昏迷、驚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安全預警提醒,餐飲服務單位一旦發生亞硝酸鈉食物中毒,在積極救治中毒人員的同時,要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並立即停止食用和保存好現有可疑食品,保存好留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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