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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1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7日 10時23分   來源: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

 關於發佈2012年第1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匯總的通知
國食藥監稽[2012]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督管理,整治違法發佈廣告行為,進一步規範廣告發佈秩序,按照《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對行政區域內廣告發佈情況的監測,並及時發佈了違法廣告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其進行了匯總。

    本期公告匯總期間,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發佈《違法廣告公告》等方式,通報並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33648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3239次、違法保健食品廣告6551次。對未經審批擅自發佈、嚴重篡改審批內容進行違法宣傳的廣告,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撤銷和收回藥品廣告批准文號15個、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14個。對違法廣告涉及産品採取了11次暫停銷售限期整改的措施。現將其中違法情節嚴重、違法發佈廣告頻次高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予以匯總發佈。

    一、廣州市歡樂海洋生物技術創新發展有限公司(證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歡樂海洋牌舒通諾口服液”,其批准的保健功能為“調節血脂”。廣告宣稱“心腦血管疾病患者只需每天一支深海靈芝提取液就可以減藥或逐漸擺脫藥物依賴;心腦血管患者有望告別長期吃藥;服用該口服液安全不亞於吃飯喝水”等。該保健食品的功能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利用醫藥科研單位、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形象和名義作證明,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二、北京知蜂堂蜂産品有限公司(證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普諾寧思膠囊(廣告中標示名稱:知蜂堂蜂膠)”,其批准的保健功能為“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免疫調節”。廣告宣稱“增強免疫不感冒,30天后,反復發作的口腔潰瘍、氣管炎、婦科炎症、前列腺炎,不知不覺好轉啦;保護血管壽命長,30至60天遠離失明、腎衰竭、冠心病、心梗、腦梗等惡性疾病;營養神經痛苦少,40至60天以前撓出血的皮膚癒合了,再也感覺不到癢”等。該保健食品功能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內容,含有利用患者名義作證明,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三、濟源市太極醫療用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降糖清毒貼”其適用範圍為“對於II型糖尿病引起的血糖控制不良,氣短懶言、夜尿頻多、健忘、手足畏寒、肢體麻木、肢體疼痛症狀有輔助治療作用”。廣告宣稱“中醫泰斗談‘穴位化糖療法’3至6月可實現無藥生活,遏制並發癥;並發癥康復率達到97.7%;國家藥監部門高度認可新糖人貼的卓越效果”等。該産品廣告含有利用醫藥科研單位、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形象和名義作證明,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四、烏蘭浩特中蒙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珍珠通絡丸”,其功能主治為“清熱,開竅,燥黃水。用於和如胡病,類風濕,腎病,脈病,偏癱,半身不遂”。廣告宣稱“半身不遂、腦萎縮、老年癡呆、腦癱、帕金森、癲癇有望一藥解決;5大腦病進口特效藥;讓5大腦病患者結束傻和癱,變得聰明,活動自如,實現生活自理”等。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佈廣告。功能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內容,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五、黑龍江烏蘇裏江制藥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生産的藥品“羅珍膠囊”,其功能主治為“清肝降火,鎮靜安神。用於肝火亢盛型高血壓,改善眩暈,頭痛,頭脹,失眠等症狀”。廣告宣稱“服用當天明顯改善頭暈、心慌等症;5至10天出現排毒現象。覺得頭腦清亮、渾身有勁;60天血壓平穩不易反彈;3至6個月改變高血壓體質,消除心臟病、腦出血等並發癥隱患,血壓平穩不易發彈,遠離西藥,實現康復”等。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佈廣告。功能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內容,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六、內蒙古蒙奇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清血八味片”,其功能主治為“清訌血。用於血熱頭痛,口渴目赤,中暑”。廣告宣稱“清血八味配方好專治人的心和腦,救心臟、除血栓、心腦疾病全趕跑;要想心腦好,快給血液血管洗洗澡;專業治療中風偏癱、腦血栓、冠心病、心絞痛、高血壓、高血脂”等。該藥品為非處方藥,功能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內容,含有利用醫藥科研單位、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形象和名義作證明,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七、湖南樂邦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龜蛇酒”,其功能主治為“滋陰補腎,益氣活血,舒筋通絡,祛風除濕。用於老年體弱,頭昏眼花,腰酸膝軟,尿頻,四肢麻木,關節酸痛”。廣告宣稱“全面清除血毒、腎毒、痹毒,從而實現心腦血管病、風濕骨病、腎精虧虛三病同治的重大突破;喝了這個酒腿也不疼了,頸椎也不疼了,睡覺也挺好的”等。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佈廣告。功能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購買藥品和醫療器械;保健食品沒有治療作用,不能代替藥品,請謹慎購買。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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