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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作業常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1日   來源:北京市衛生局網站

    一、什麼叫高溫作業? 

    高溫作業是指:工業企業和服務行業工作地點具有生産性熱源,其氣溫等於或高於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北京地區為30℃)2℃或2℃以上的作業(含夏季通風室外計算溫度點30℃地區的露天作業,不含礦井下作業)。 

    二、常見的高溫作業有哪些(分類、分型) 

    按其氣象條件的特點分為三種類型 

    (一)高溫、強熱輻射作業,如: 

    1、冶金工業的煉焦、煉鐵、煉鋼等車間 

    2、機械製造工業的鑄造車間 

    3、陶瓷、玻璃、建材工業的爐窯車間 

    4、發電廠(熱電站)、煤氣廠的鍋爐間等 

    (二)高溫高濕作業,如: 

    1、紡織印染等工廠 

    2、深井煤礦中 

    (三)夏天露天作業,如: 

    建築工地、大型體育競賽等。 

    三、高溫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一)對生理功能的影響: 

    1、體溫的調節:高溫作業的氣象條件、勞動強度、勞動時間及人體的健康狀況等因素,對體溫調節都有影響。 

    2、水鹽代謝:高溫作業時,排汗顯著增加,可導致機體損失水分、氧化鈉、鉀、鈣、鎂、維生素等,如不及時補充,可導致機體嚴重脫水,循環衰竭,熱痙攣等。 

    3、循環系統:高溫作業時,心血管系統經常處於緊張狀態,可導致血壓發生變化。高血壓患者隨著高溫作業工齡的增加而增加。 

    4、消化系統:可引起食欲減退,消化不良,胃腸道疾病的患病率隨工齡的增加而增加。 

    5、神經內分泌系統:可出現中樞神經抑制,注意力、工作能力降低,易發生工傷事故。 

    6、泌尿系統:由於大量水分經汗腺排出,如不及時補充,可出現腎功能不全,蛋白尿等。 

    (二)中暑性疾病:按發病機制和臨床表現的不同,分為三種類型 

    1、熱射病:由於體內産熱和受熱超過散熱,引起體內蓄熱,導致體溫調節功能發生障礙。是中暑最嚴重的一種,病情危重,死亡率高。 

    典型症狀為:急驟高熱,肛溫常在41℃以上,皮膚乾燥,熱而無汗,有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重症患者可有肝腎功能異常等。 

    2、熱痙攣:是由於水和電解質的平衡失調所致。 

    臨床表現特徵為:明顯的肌痙攣使有收縮痛,痙攣呈對稱性,輕者不影響工作,重者痙攣甚劇,患者神志清醒,體溫正常。 

    3、熱衰竭:是熱引起外周血管擴張和大量失水造成循環血量減少,顱內供血不足而導致發病。

    主要臨床表現為:先有頭昏、頭痛、心悸、噁心、嘔吐、出汗,繼而昏厥,血壓短暫下降,一般不引起循環衰竭,體溫多不高。 

    (三)按照《職業性中暑診斷標準》可診斷為: 

    1、中暑先兆 

    2、輕症中暑 

    3、重症中暑:可分為三型:熱射病、熱痙攣、熱衰竭 

    四、勞動保護措施 

    (一)改善工作條件,配備防護設施、設備。 

    主要是合理設計工藝過程,改進生産設備和操作方法。 

    1、採取隔熱措施: 

    (1)水隔熱:常用的方法有水箱或循環水爐門,瀑布水幕等; 

    (2)使用隔熱材料:常用的材料有石棉、爐渣、草灰、泡沫磚等。在缺乏水源的工廠及中小型企業,以採取此方法為最佳。 

    2、通風降溫措施: 

    (1)採用自然通風:如天窗、開敞式廠房,還可以在屋頂上裝風帽。 

    (2)機械式通風:如風扇、崗位送風。 

    (3)安裝空調設備。 

    (二)加強個人防護 

    個人防護用品:應採用結實、耐熱,透氣性好的織物製作工作服,並根據不同作業的需求,供給工作帽、防護眼鏡、面罩等。如高爐作業工種,須佩帶隔熱面罩和穿著隔熱,通風性能良好的防熱服。 

    (三)加強衛生保健和健康監護 

    1、從預防的角度,要做好高溫作業人員的就業前和入暑前體檢,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等高溫禁忌症者,一般不宜從事高溫作業,應給予適當的防治處理。 

    2、供給防暑降溫清涼飲料、降溫品和補充營養:要選用鹽汽水、綠豆湯、豆漿、酸梅湯等作為高溫飲料,飲水方式以少量多次為宜。可準備毛巾、風油精、藿香正氣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溫用品。此外,要制訂合理的膳食制度,膳食中要補充蛋白質和熱量,維生素A、B1、B2、C和鈣。 

    (四)制訂合理的勞動休息制度 

    根據生産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如:實行小換班,增加工間休息次數,延長午休時間,適當提早上午工作時間和推遲下午工作時間,儘量避開高溫時段進行室外高溫作業等。對家遠的工人,可安排在廠區臨時宿舍休息等。 

    五、我國法律、法規、標準對高溫作業的相關規定 

    (一)《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中第四類:物理因素,規定了高溫可能導致的職業病為中暑,並列舉了存在高溫作業的行業64種。 

    (二)衛生部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職業病目錄》中有10大類115種職業病,其中第四類,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第一種即為中暑。 

    (三)《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中具體規定了高溫作業上崗前、在崗期間健康檢查的項目,職業禁忌症(心血管疾病、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及從事高溫作業健康體檢的週期(1年)。 

    (四)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21?2002) 

    1、總體佈局上規定: 

    在佈置産生高溫的車間時,要考慮相應事故防範和應急、救援設施和設備的配套;高溫車間的縱軸應與當地夏季主導風向相垂直。 

    能佈置在車間外的高溫熱源,盡可能地佈置在車間外當地夏季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不能佈置在車間外的高溫熱源和工業窯爐應佈置在天窗下方或靠近車間下風側的外墻側窗附近。 

    車間內發熱設備相對於操作崗位應設計安置在夏季最小風向頻率上風側,車間天窗下方的部位。 

    以自然通風為主的廠房,車間天窗設計應滿足衛生要求:阻力系數小、通風量大、便於開啟、適應季度調節;天窗排氣口的面積應略大於進風窗口及進風門的面積之和;熱加工廠房應設置天窗擋風板;廠房側窗下緣距地面不應高於1.2m。 

    2、在工作場所基本衛生要求中對防暑的規定: 

    工藝流程的設計宜使操作人員遠離熱源,同時根據其具體條件採取必要的隔熱降溫措施。 

    熱加工廠房的平面佈置應呈“L”型或“Ⅱ”,或“Ⅲ”型。開口部分應位於夏季主導風向的迎風面,而各翼的縱軸與主導風向呈0~45°夾角。 

    高溫廠房的朝向,應根據夏季主導風向對廠房能形成穿堂風或能增加自然通風的風壓作用確定。廠房的迎風面與夏季主導風向宜成60°~90°夾角,最小也不應小于45°角。 

    熱源的佈置應儘量佈置在車間的外面;採用熱壓為主的自然通風時,熱源儘量佈置在天窗的下面;採用穿堂風為主的自然通風時,熱源應儘量佈置在夏季主導風向的下風側;熱源佈置應便於採用各種有效的隔熱措施和降溫措施。熱車間應設有避風的天窗,天窗和側窗應便於開關和清掃。夏季自然通風用的進氣窗其下端距地面不應高於1.2m,以便空氣直接吹向工作地點。冬季自然通風用的進氣窗其下端一般不低於4m。如低於4m時,應採取防止冷風吹向工作地點的有效措施。自然通風應有足夠的進風面積。産生大量熱、濕氣、有害氣體的單層廠房的附屬建築物,佔用該廠房外墻的長度不得超過外墻全長的30%,且不宜設在廠房的迎風面。 

    産生大量熱或逸出有害物質的車間,在平面佈置上應以其最大邊作為外墻。如四週均為內墻時,應採取措施向室內送入清潔空氣。當室外實際出現的氣溫等於本地區夏季通風室外計算溫度時,車間內作業地帶的空氣溫度應符合下列要求:散熱量小于23w/m3?h的車司不得超過室外溫度3℃C;散熱量23~116w/m3?h的車間不得超過室外溫度5℃;散熱量大於116w/m3?h的車間不得超過室外溫度7℃;車間作業地點夏季空氣溫度,應按車間內外溫差計算。其室內外溫差的限度,應根據實際出現的本地區夏季通風室外計算溫度確定,不得超過表1的規定。 

    表1 車間內工作地點的夏季空氣溫度規定 

    夏季通風室外計算溫度(℃) 22及以下 23 24 25 26 27 28 29~32 33及以上 

    工作地點與室外溫差(℃)   10   9  8 7  6  5 4  3  2 

    當作業地點氣溫點37℃時應採取局部降溫和綜合防暑措施,並應減少接觸時間。高溫作業車間應設有工間休息室,休息室內氣溫不應高於室外氣溫;設有空調的休息室室內氣溫應保持在25~27℃。特殊高溫作業,如高溫車間天車駕駛室、車間內的監控室、操作室、煉焦車間攔焦車駕駛室等應有良好的隔熱措施,熱輻射強度應小于700w/m2室內氣溫不應超過28℃。工藝上以濕度為主要要求的空氣調節車間(如紡織廠)內,空氣溫濕度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空氣調節廠房內不同濕度下的溫度要求 

    相對濕度(%)  50  60  70  80 

    溫度(℃)    30  29  28  27 

    高溫作業地點採用局部送風降溫措施時,帶有水霧的氣流達到工作地點的風速應控制在3~5m/s,霧滴直徑應小于100μm;不帶水霧的氣流到達工作地點的風速,輕作業應控制在2~3m/s重作業應控制在4~6m/s。在炎熱季節對高溫作業工種的工人應供應含鹽清涼飲料(含鹽量為0.1%~0.2%),飲料水溫不宜高於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