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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生活:化粧品的安全隱患到底有多大?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6日   來源:科技日報

    隨著一個新季節的來臨,每一個化粧品牌都會推出新産品。化粧品正在美麗著許多人;隨之而來的,化粧品的安全問題也越來越突出,有一位生物化學家就曾表示,歐洲女性每年平均吸收約2.3公斤化學物質。

    英國《每日郵報》近日報道説,一項由英國生物化學家理查德•本斯帶領的研究項目表明,由於使用化粧品,歐洲女性每年平均吸收約2.3公斤化學物質。本斯説,女性使用化粧品時,化學物質經皮膚進入體內,被人體吸收,相比之下,直接食用這些化學物質對人體造成的傷害可能更小。

    許多人看到“2.3公斤”這個數字時,都不免感到震驚。化粧品的安全隱患真有如此之大嗎?這個數字將意味著什麼呢?

    化粧品都包括什麼

    洗面奶、護膚霜、面膜……什麼才算化粧品?化粧品有哪些分類呢?

    全國工商聯美容化粧品業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閻世翔教授説:“化粧品一般分為四類:第一類是清潔類,我們常説的洗面奶、洗髮水就屬於這一類;第二類是護理類,這包括乳液以及其他的護膚品等;第三類是修飾類,彩粧就是修飾類化粧品;第四類是特殊用途類,比如説一些去斑去痘的産品。”

    “在我國,化粧品的定義是用於涂、擦、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如皮膚、毛髮、指甲等,以達到清潔、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産品。”首都醫科大學中醫藥學院陸綺教授介紹説,現在,化粧品的成分越來越複雜,但都可概括為基質(基礎材料)、活性成分和輔助成分三部分。基質在化粧品中佔較大比重,其中包括水、油劑、乳化劑等,主要是為化粧品賦形。比如,抑制皮膚表面水分蒸發、促進皮膚吸收化粧品中的有效成分等等;活性成分包括表面活性劑、保濕劑、營養成分及特殊功能成分,如皮膚天然保濕因子、海藻蛋白質的親水基團等,活性成分主要作用為乳化、洗凈、增溶、發泡等;輔助成分可能是一些生物製品如細胞因子等。

    化粧品有多少隱患

    研究表明,女性每日“例行公事”的化粧,會使用175種左右的化學物質,其中包括油脂、香料、表面活性劑、保濕劑、蠟、乳化劑等。閻世翔教授提醒大家,特殊用途類的化粧品所含有的化學物質最可能對人體造成傷害。“比如説去斑的産品中的有害成分,不僅會對皮膚帶來一定的損害,同時有可能在心臟、肝腎等部位沉積,造成神經紊亂。而染發劑由於含有苯胺,也許會導致過敏反應。”

    根據本斯的研究結果,在個人清潔用品中大量使用的羥基苯甲酸脂可能對人體造成一定傷害。羥基苯甲酸脂主要在肥皂、香波、除體臭劑和嬰兒洗液等産品中用作防腐劑。此外,一種名為十二烷基硫酸鈉的化學物質也可能對人體肌膚造成刺激。這種物質目前被廣泛使用於肥皂、香波、剃鬚液、牙膏和沐浴液中。

    一般來説,化粧品中的化學物質對皮膚的傷害分為四種:一些化學物質具有直接刺激性;有的是致敏源,能引起接觸過敏性皮炎;有的是類固醇激素,導致皮膚色素改變;一些重金屬(如鉛、砷、汞等),會引起慢性中毒。據分析,化粧品引起的主要不良反應,包括化粧品原料導致的過敏反應或刺激反應、衛生不合格導致的皮膚感染等問題。此外,産品説明書誇大宣傳,誤導消費者,造成消費者選擇化粧品不當或使用不當,也是導致化粧品不良反應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在表示擔憂的同時,閻世翔教授也表示,不能過大地突出化粧品對人的傷害。“其實只要這些有害的化學成分在限用量範圍內,對人體來説就是安全的。”

    陸綺教授認為,應該正確使用化粧品,首先要根據自身皮膚敏感程度適當調整化粧品應用數量。機體對體內外變化的適應性高低,季節、空氣浮塵,柳絮、花粉飛揚,護膚品更換與否都與皮膚敏感程度有關。處於皮膚敏感性高的時期,可通過減少化粧品更換和使用量來保護皮膚。其次還要觀察化粧品使用效果,有針對性地對化粧品進行選擇。

    新規範列出千余禁用物質

    衛生部發佈的《化粧品衛生規範》(2007年版)從7月1日起實施,該規範修訂了化粧品禁限用物質名單,增加了790種禁用物質,使禁用物質現增至1286種。同時《規範》還將衛生部2005年發佈的《染發劑原料名單》納入到規範的限用原料名單中,並增加了兩種防曬化粧品UVA防曬效果評價方法,以及防曬産品防水功能的測定方法和標識要求。

    談到我國的化粧品市場,閻世翔教授表示我國在監管化粧品上比世界上一些國家還要嚴格。“産品上市之前要對其進行檢查,進行安全檢測以及人體試驗,只有通過了這些檢測才會發放批號,産品上市之後還有抽檢。”但是與國際相比,我國的化粧品市場還是滯後的,我國化粧品企業並沒有在化粧品的外包裝註明化粧品的主要成分,而在一些發達國家,這些現象將嚴格控制。

    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對於化粧品的監管有點流於形式主義,閻世翔教授強調,與美國的監管制度相比,我國對化粧品市場監管採取的是“嚴進寬出”的制度,對化粧品行業實施的是準入監管,即對所有的化粧品企業實施生産許可證管理,對生産特殊用途的化粧品外加衛生許可證管理,企業“進門”比較難,而一旦進入,則缺乏必要的約束。這給化粧品市場的健康發展埋下了隱患。我國的企業缺乏商業道德和自律精神,而一旦出錯,監管部門給予的懲罰力度又不夠大。這是我國化粧品市場的最棘手問題。“因此,最需要做的是監管部門完善懲罰制度,加大懲罰措施,將教育和懲罰結合,進一步規範化粧品市場。”(實習生 吳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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