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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旅遊局發佈《隨團旅遊指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02日   來源:國家旅遊局網站

    為了堅決治理整頓“零負團費”、虛假旅遊廣告等嚴重擾亂旅遊市場秩序行為,杜絕信息不對稱現象,保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引導旅遊者對旅行社的正確選擇,促使旅行社努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安徽省旅遊局2007年6月28日發佈《隨團旅遊指引》。同時,提醒廣大旅遊者,在隨旅行社出遊報名時,請認真閱讀《隨團旅遊指引》。 

    一、選擇指引:

    1、注意旅行社的經營資質。選擇與組織本次旅遊線路資質相符的旅行社。

    2、了解旅行社的經營情況。每個旅行社都有自己的主營業務和擅長的産品,選擇適合自己需求的旅遊産品。

    3、熟悉旅行社線路和價格。遊客可根據自己的收入狀況和消費能力決定參加不同類型的團隊,不要盲目追求低價旅遊線路,避免落入“零負團費”陷阱。

    二、報名指引:

    1、報名參團應持有效證件親臨旅行社營業部或報名點辦理。

    2、有特殊病史和特殊需求的旅遊者報名時須如實説明,鋻於旅遊者的健康狀況或其他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3、詳細了解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計劃書。特別注意旅遊行程中對交通工具、住宿標準、景點遊覽內容、用餐標準和購物次數及停留時間等安排。

    4、認真簽訂旅遊合同。應使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工商部門聯合推薦的旅遊合同範本。

    5、報名時須付全額旅遊團款。同時,應明晰團費所包含的項目,交付團費並及時索取發票、行程表、參團須知等。

    6、了解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情況,根據個人需要選擇投保旅遊意外險,對旅行中的風險加以防範。

    7、旅行社組團因參團人數不足時,可在保證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前提下,與其他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

    三、行前指引:

    1、出境旅遊應出席並認真聽取行前説明會,詳細了解有關注意事項。

    2、出發前應儘量了解旅遊目的地的相關情況。安排好購物計劃,避免旅遊途中因從眾、衝動或被誘導購物引發的不必要的糾紛。

    3、明確出發時間、地點、全陪(領隊)姓名、聯絡方法。

    4、攜帶好有效證件,記下當地旅遊部門投訴電話。

    四、行程指引:

    1、要服從從全陪(領隊)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遵時守約,尊重他人,不擅自行動。

    2、導遊在原規定的行程之外臨時增加消費項目,要問明此項安排是否要另付費用,是否會影響下一個景點的參觀,然後按照個人意願確定是否參加。

    3、理性購物。一是定價很高的珠寶玉器類貴重物品或定價很低的數碼電器産品,購買時一定要慎重;二是及時索要發票。發票內容要包含對所購物品品質的詳細表述(如鑽石是天然還是人工合成,其成色、計量和退貨保證等);三是檢查商品。確保貨品完好無損,配件齊全。如遇到超出合同約定範圍的購物活動,有權拒絕參加,並保全相關證據,回來後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訴或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防止財物被盜及人身傷害 提高安全意識,防止發生財物被盜失及人身傷害。睡覺前,要鎖好門窗,外出時,要將貴重物品妥善保管,或保存在飯店的保險櫃內,切忌將貴重物品留在房間內。

    5、遭遇突發事件,聽從領隊、導遊安排,並採取必要的自救措施,保護個人生命財産安全。

    6、保存好協議書、行程表、隨身證件以及貴重物品;如遇有糾紛,要保留相關證據,及時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遊質量管理部門投訴。

    7、理智維權。旅遊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或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或投訴解決,因拒絕登機、上車、住宿,中斷行程,現場要求鉅額索賠等人為擴大事態造成的滯留及相關損失,將由擴大責任者自負。

    五、其他指引:

    1、旅行社的旅遊服務質量接受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督,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遊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遊客可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2、旅行社須將本《指引》置於營業場所醒目位置並在客人報名前提示客人知悉《指引》內容,然後再履行報名手續。同時,應存放一定數量的《指引》供客人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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