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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開始辦理赴臺旅遊首發團證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01日   來源:上海市公安局網站

    經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協商確定,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將於7日4日首發。

    即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開始受理市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的申請。市民需向首發團組團社報名(全國共有18家首發團組團社,上海兩家為錦江國際旅遊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青年旅行社),由組團社統一組織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請。申請材料為旅行社名單、旅遊發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符合條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簽發《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3個月有效一次前往台灣的“L”簽注。參加赴臺旅遊首發人員須隨組團社整團出入境,且不可在臺逾期停留或分團入境。

    據悉,全國首發團將有600名人員,分別從首都機場、上海浦東機場、南京機場、廈門機場、廣州機場出境,上海首發團人員為100名。7月18日後,組團赴臺旅遊配額將增至全國每日3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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