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旅遊
 
重慶警方接受居民赴臺旅遊申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重慶7月15日專電(記者 黃豁)重慶市公安局日前正式接受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申請,併為首批76人辦理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和簽注手續。

    重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長吳小沛表示,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手續嚴格,須持《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和相應的簽注(簽注字頭為“L”)。重慶居民赴臺旅遊,應先向旅遊團社報名,再向重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請。

    為方便市民赴臺遊,重慶市公安局將原有一次赴臺旅遊簽注期限由6個月調整為3個月時間,並增加了有效期為一年的多次有效旅遊簽注(發放給旅遊團領隊)。警方受理居民申請後,可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手續。

 
 
 相關鏈結
· 公安部提醒:大陸居民赴臺旅遊須獲“入臺許可”
· 大陸居民14日起可辦理赴臺旅遊通行證及相關簽注
· 北京:赴臺遊通行證14日起開始受理
· 政策解讀:“赴臺旅遊”怎麼遊
· 業內人士提醒:面對“台灣遊”超低報價須謹慎
· 旅行社提醒:參加“台灣遊”最好提前一個月報名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