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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旅遊責任險不保遊客“意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3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重慶4月29日專電(記者程正軍)“五一”小長假將至,不少人打算外出旅遊,但一些跟團出遊的遊客認為,只要旅行社投保了旅遊責任險,無論發生什麼問題都能向保險公司索賠,因此遊客自己不需要購買旅遊保險。“旅遊責任險並不能保遊客‘意外’。”重慶保險專家説,遊客在旅行途中出現意外情況,旅行社只負部分責任,因為旅遊責任險是規定旅行社一定要承保的保險,它只為旅行社因疏忽或過失所需承擔的經濟責任埋單,而遊客本人發生的意外事故則不在承保範圍內。

    重慶保險專家建議,遊客在外出旅遊期間應為自己和家人投保旅遊保險,但在購買旅遊保險時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境外旅遊保險保額並非越高越好。重慶保險專家説,到美國、新加坡、日本等醫藥費較高的國家旅遊,醫療險的保額最好不要低於20萬元;而到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旅遊,如果行程較短,醫療險的保額在10萬元左右即可。

    二是投保期限應與出行時間相匹配。如果旅遊行程發生變更,遊客應調整所選保險的保障期限;如果出現旅程延誤、旅程取消等情況,遊客應向機場或航空公司等部門索取航班更改的書面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資料,以便日後向保險公司索賠。

    三是注意免責條款。重慶保險專家説,人身意外保險所約定的保險金額只是保險公司承擔給付的最高保險金限額,而非實際給付金額,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賠付金額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險都是按比例賠付。此外,很多旅遊意外險對於賽馬、攀岩、探險性漂流、潛水等高風險活動“免責”。因此,旅遊者在選擇旅遊險時,要留意保險公司推出的旅遊險在分項責任的賠付方面是否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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