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5月17日專電(曲媛媛)隨著今年旅遊黃金季節的臨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要求疆內各遊覽參觀點不得上調門票價格,違者沒收所得,並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據自治區發改委負責人介紹,為確保新疆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的基本穩定,遏制國內各景區“聞風而漲”勢頭,今年自治區發改委要求全疆各地所有實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的遊覽參觀點原則上不得上調門票價格;對已調整或進入調價程序的,必須于5月20日將相關情況上報自治區發改委。
此外,在每年的旅遊旺季到來之時,以及小長假、黃金週期間,新疆價格管理部門都將對疆內旅遊參觀點的門票價格進行檢查。如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將責令改正、沒收所得,並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