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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實施新《目錄》 醫保藥品數量增加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6日   來源:天津日報

    從今年10月15日起,天津市開始實施新的2005版《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與原《目錄》相比,新《目錄》大量吸收了目前在臨床中廣泛使用的優質、高效、安全、價格合理的藥品,用藥範圍進一步擴大,一些特效藥和習慣用藥被大量保留,而且新《目錄》對藥品名稱、規格、劑型、價格等方面進行了嚴格的規範和控制。新《目錄》的實施,引起了參保職工、醫療單位、藥店和藥品生産企業的廣泛關注,連日來,不斷有讀者打電話詢問新《目錄》的有關情況。12月15日,記者專門走訪了天津市勞動保障局,就新《目錄》的制定、實施等大家關心的問題進行了採訪。

  新《目錄》藥品範圍比以前更寬

  從收錄的藥品範圍看,新《目錄》收錄藥品的範圍比原《目錄》寬,收錄藥品的數量也比原《目錄》多。新《目錄》收錄了23類2128種藥品,比老《目錄》多了3類745種。而且新《目錄》對藥品的劑型進行了歸併,如新《目錄》中的“口服常釋劑型”,一個劑型包括了“片劑、腸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劃痕片、硬膠囊、軟膠囊、腸溶膠囊”等十多個劑型,而在新《目錄》裏算作一種藥品。如果考慮劑型歸併的因素,新《目錄》比老《目錄》收錄藥品的數量要多幾千種。所以説,新《目錄》執行後,臨床醫師選擇藥品的範圍寬了,參保人員可用藥品的數量更多了。

  新《目錄》分基本醫療用藥和個人增付兩類

  從藥品的分類看,老《目錄》不分甲乙類,按照國家要求調整的新《目錄》分甲乙類,甲類藥品為保證基本醫療的用藥,個人不增付;乙類藥品屬價格相對較高藥品,個人需先按一定比例增付後再按有關規定報銷。所以新《目錄》對臨床使用藥品的管理更加規範也更加嚴格了,其目的一是為了防止盲目濫用,造成浪費;二是在保證基本用藥的同時,強調費用分擔機制,個人也要為健康承擔一定的責任。

  新《目錄》實行異名對應管理

  據了解,老《目錄》沒有進行異名對應管理,即商品名對應管理,同一化學名稱下的藥品由於生産企業不同、生産工藝不同、藥品規格含量不同,價格千差萬別,臨床使用同一化學名稱不同價格的藥品按統一比例支付,便宜的藥品用的人少或沒人用,特別是有些可以用便宜藥品就能解決問題的也盲目選擇高價藥品,藥品浪費現象嚴重。按照國家要求,新《目錄》實行異名對應管理,並且按照藥品不同的價格實行不同的增付比例,這樣既保證了用藥的需求,又有利於引導臨床醫師和參保人員合理用藥。

  據介紹,《藥品目錄》異名庫是遵循“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藥品名稱和劑型在《藥品目錄》中,不同生産企業、不同規格、不同商品名稱,特別是價格合理的藥品收集起來,並且按照不同的價格確定不同的支付比例。納入異名庫的藥品為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准予報銷的藥品,未納入異名庫的藥品不屬於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准予報銷的藥品。制定異名庫是對《藥品目錄》的進一步細化,是對進一步規範用藥管理的必要措施,通過這種手段和措施,達到控制高價藥品普遍使用,防止基金流失和浪費,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員基本醫療的目的。

  為了不影響臨床治療和參保人員用藥,本市專門下發了《關於將部分藥品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通知》文件,規定對國家定點生産的毒麻藥、精神類用藥、放射性同位素,以及價格相對較低的常用藥不實行異名對應管理,只要藥品名稱和劑型在藥品目錄中的藥品均可列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並且明確,執行新目錄前後,參保人員因使用這些藥品發生的費用,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支付。(通訊員 馮兆君 記者 張璐 實習生 張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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