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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平涼市成立行政投訴中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甘肅平涼市近日成立了行政投訴中心,今後市民到行政機關辦事,遇到“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窩心事,可隨時投訴辦事公務員。

    據平涼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蘇君介紹,行政投訴中心受理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實行垂直管理的駐平涼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投訴,具體有以下幾項內容:違法設立或實施行政許可的;不執行行政審批規定和程序,對該取消或調整的審批事項不予取消或調整,仍繼續執行的;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事項,應當受理而不受理或在受理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結的;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工作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效率低下,延誤時間,給行政管理相對人造成損失的;違反政務公開規定,不履行告知義務和服務承諾,給行政管理相對人造成時間延誤和經濟損失的;縱容庇護不正當競爭或故意設置市場準入障礙,破壞正常經濟秩序的;違反規定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亂辦班、亂評比的;違反規定強行指定購買商品、服務或利用管理和審批權力“吃、拿、卡、要、報”以及歧視刁難服務對象的;在工作場所或在執行公務過程中,舉止不文明或違背職業道德、社會公德,損害政府榮譽或形象的;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

    根據投訴中心的工作程序,對投訴的辦理有自辦、轉辦和督辦3種形式。而對於事實清楚、問題簡單的自辦件,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反饋結果;對於複雜、疑難問題,要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最長不超過30天,但對特殊問題的調查處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李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