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今年將提高城鄉困難群眾的低保標準和補差金額,擴大覆蓋面。目標是蘇北農村低保標準由每月60元調整到每月70,城市低保標準一律達到160元/月以上。在全省範圍內,針對各類困難群眾的困難程度和救助需求,實施分層、分類救助,將家庭收入雖高於低保標準、但仍生活困難的群眾,納入規範化的政府救助體系。
同時,江蘇將探索建立各類救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初步方案是以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基數,蘇南按25%的比例,蘇中蘇北按20%的比例,設定低保標準,今後隨收入增加自然調高低保標準。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探索建立城鄉一體的最低生活保障體系辦法。(記者 姚東明 楊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