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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0件合同示範文本公開徵詢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6日   來源:文匯報

    2月15日,上海市工商部門公佈了與市民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8大類10件合同示範性文本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詢意見。

    工商部門此次制定推出的10件合同示範文本,涉及家庭居室裝飾、二手車交易、微型計算機買賣等行業,大都與市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通過規範的合同約定,就可明確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有效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次推出的合同示範文本,還依據市場業態的發展,涉足到互聯網這一新興領域,通過合同示範文本來規範網絡運營商的經營行為。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門戶網站以及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的網站,將全文刊登這些合同示範文本(徵詢意見稿),網上徵詢意見時間為2月15日-3月6日共20天。同時,上海市消保委還將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部分法律工作者、消費者代表以及上海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協委員對上述8類10件文本(徵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工商部門、有關部門及行業協會將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對這些合同示範文本作進一步修改,將於3月15日之前正式向社會發佈推廣。

    合同示範文本的特點

    2月15日,上海市工商局的新聞發言人介紹了上述合同示範文本的特點:

    《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

    在原2001版示範合同的基礎上進行修改的,新版本合同對工程質量要求更高:增加了飾後空氣質量驗收項目;提高了對裝飾材料的質量要求;延長了工程保修期,即將一年保修期修改為保修期不低於兩年;加大了違約責任的追究力度,將違約責任從5項增加到10項。

    《上海市互聯網收費電子郵箱服務合同》

    明確電子郵箱郵件發送情況應優先以中文提示,改變以外文提示的做法,提高用戶知曉度;明確網絡運營服務商如要採取變更服務條款內容及其他影響用戶郵件收發服務質量的行為,須事先告知用戶;明確保護用戶的信息和隱私的義務。

    《上海市微型計算機商品買賣合同》

    以“賣方承諾”的方式明確了賣方應對贈品的售後服務負責。該合同示範文本第一次在計算機買賣合同中提出了用戶的信息安全問題,即計算機銷售企業(甲方)在商品售後服務過程中未經消費者(乙方)允許,對硬盤中的信息,不得複製、洩露給第三方,對更換回收的硬盤不得進行數據恢復。如甲方違約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上海市移動電話買賣合同》

    該合同示範文本中加入了銷售商承諾的條款,突破了對手機“三包”的規定。按照移動電話“三包”規定,對於在“三包”期限內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應由銷售商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但“三包”規定未就多少時間內進行更換作出規定,既不利於消費者維權,也不利於銷售商操作。在充分徵求了消費者、銷售商和生産商的意見後,合同示範文本中提出了15天的期限。

    《上海市婚禮慶典服務合同》

    合同示範文本把婚慶活動中易産生糾紛的攝影、攝像、婚車使用、化粧等服務項目都單獨分成幾個具體的附件,對每個服務內容進行詳細的約定,如:針對婚慶服務中的婚車使用問題,合同中羅列了婚慶公司提供婚車的品牌、型號、顏色、數量,及備用車的情況和使用時間、路程、及其他費用的選項,另外對其違約責任及發生意外情況都做了詳細的賠償約定,體現了公平、合理、人性的特點。

    《上海市紀實攝影服務合同》、《上海市紀實攝像服務合同》

    這兩個合同示範文本主要就攝影、攝像服務的項目、要求、服務時間、地點、提供的商品、服務總價及支付方式,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進行了約定。攝影師、攝像師技藝水平的高低,影像器材的品級,對最後的産品——照片、錄像片的影像品質、表現形式、審美價值有著直接的影響,在實際生活中,關於此類服務違約責任的爭議成為投訴熱點。這兩個合同示範文本關於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服務收費五倍的約定,為服務中可能發生的糾紛、爭議等提供了參考。

    《上海市二手車交易合同》、《上海市二手車買賣合同》

    該合同示範文本的創新在於將居間和買賣兩個法律關係結合在同一合同中,節省了二手車的交易成本,並在合同示範文本中增加了承諾條款,以明確責任、減少糾紛。《上海市二手機動車買賣合同》則適用於舊車經營企業採購、銷售二手機動車和個人與個人買賣二手車的交易行為。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

    此合同在原2000版《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基礎上制定的又一合同示範文本(原2000版繼續有效),刪去和簡化了與居住房屋租賃無關的條款,以方便租賃雙方當事人使用。明確合同生效後,雙方應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鄉)社去事務受理中心辦理備案登記,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記者 田玲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