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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辦初中招生政策大調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0日   來源:新華日報

    南京市教育局日前出臺《關於規範初中辦學若干問題的管理意見》,明確規定2006年民辦初中招生取消擴招計劃,實行電腦派位與自主招生相結合,並進一步規範民辦初中教育收費。

    5所民辦初中兩停兩轉一改

    繼續控制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初中學校規模,城區各區原則上保留一所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轉為民辦學校,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校中校”、“校內班”。到2007年,全市民辦初中招生人數計劃控制在初中人數的10%以內(其中城區不超過20%)。2006年秋季,中華中學的民辦中華中學、二十九中的民辦致遠中學恢復公辦,南航附中的民辦翔宇中學、十三中的民辦紫金分校將停辦,南師附中的樹人國際學校將逐步改為國際學校,從2006年秋季開始招收境外學生。

    擴招計劃將被全部取消

    過去,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內招生全部通過電腦搖號産生,學校另外有20%的擴招計劃。2006年,各民辦初中的擴招計劃將被全部取消,各學校新的招生計劃將分為電腦搖號計劃和自主招生計劃兩部分。過去,如果搖號沒搖上,學生想上民辦學校只能通過“托條子”爭擴招計劃;2006年,如學生電腦搖號沒搖上,還有機會參加學校自主招生,憑實力進校。

    自主招生不得考試或變相考試今年民辦初中的自主招生,可按照自己錄取學生的標準自行採用各種方式錄取學生。但必須堅持“免試入學的原則”,不得舉行考試或變相考試;不得借助社會辦學機構、團體組織進行競賽或考試。嚴禁任何社會辦學機構舉行非本校學生參加的,與初中招生挂鉤的學科競賽或考試。所有新生一律實行混合編班,不得以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或借特長班招生的名義變相擇優招生。

    不得再另收擇校費

    2006年民辦初中電腦派位計劃和自主招生計劃均應統一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不得再另收擇校費和其他費用。學校收費標准將由物價部門經過成本核算後公佈。(記者 施教 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