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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四類困難家庭不買房也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京3月23日專電(記者 蔡玉高)南京市政府有關部門最近起草的《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中提出:住房公積金不再是只有買房或退休時才能提取,滿足了一定條件的四類困難家庭不買房也可提取公積金。

    按照徵求意見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用於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一)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四)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此外,徵求意見稿中還出臺了一系列新政策:信用好可延長貸款年限、貸款辦理時間縮短、提前還貸不收違約金、單位不繳住房公積金職工可舉報等。

    據了解,目前《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正在向全社會徵求修改意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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