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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禁止農村中小學預收秋季課本費雜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鄭州6月27日電(記者 李麗靜)河南省財政廳和教育廳規定,全省農村小學初中不得預收秋季課本費雜費,對違反規定者,將按亂收費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為切實做好2006年的秋季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工作,河南省財政廳與省教育廳日前聯合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全省範圍內所有農村小學、初中一律不得向學生提前預收2006年秋季學期的課本費和雜費。2006年秋季開學後,根據“兩免一補”政策,對受資助的學生直接免收課本費和雜費,對未享受資助的學生收取課本費和雜費。對於已經預收的2006年秋季的課本費和雜費,教育主管部門要督促學校立即予以退還;對收取後不退、收多退少的,按亂收費嚴肅查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在全縣範圍內通報批評。

    河南省財政廳還強調,全省縣級財政部門要及時安排預算、籌措資金,確保在2006年秋季開學前將公用經費及時預撥各有關學校,以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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