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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出臺措施鼓勵人才創新創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1日   來源:新華日報

    江蘇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鼓勵和促進科技創新創業若干政策的通知》,在財稅、金融、産業政策、科技創業方面加強了對科技人員的支持力度,助推其創新成果早日形成産品、走向市場。

    《通知》明確規定,允許在校大學生休學創辦科技型企業或進行科技仲介服務,經所在學校批准,其學習年限可延長3至4年;其所創辦的科技型企業或科技仲介服務機構,經稅務部門審查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2年;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業務取得的收入,技術交易合同經登記後,可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另外,江蘇省還將設立江蘇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對省內從事科技創新活動併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進行獎勵,獎額高達200萬元。《通知》還明確,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今後來江蘇工作不受用人單位編制、工資總額和出國前戶籍所在地限制。企業和研發機構聘用的外籍專家,其薪金可在成本中列支,其工作許可、在華永久居留的條件可適當放寬,在居留證件有效期內可辦理多次入境有效簽證。對引進的海外優秀人才和國家級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在醫療保險、配偶就業、子女上學、住房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或資助,並提供一定的科研條件。用人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住房貨幣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 (吳昌紅 吳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