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服務信息>> 生活
 
廣東將大幅度調高最低工資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3日   來源:人民日報

    從今年9月1日起,廣東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將平均增長17.8%,其中廣州職工最低月工資調為780元。這一調整是廣東省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方潮貴今天對外公佈,這一調整是廣東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精神的具體舉措;而工資水平的整體提高,將有助於廣東吸引外來勞動力,解決珠三角面臨的“招工難”問題。

    此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五類:一類780元/月,適用於廣州;二類為690元,適用於珠海、佛山、東莞、中山;三類600元、四類500元、五類450元。調整後大部分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接近或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標準水平居全國前列。調整方案測算方法較以往更為科學合理,採用國際上通行的社會平均工資法、比重法、恩格爾系數法和經濟發展與物價增長因素法等反復測算確定。

    這一標準適用於廣東省內各種類型的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標準調整後,低收入勞動者將是直接受益群體。目前廣東有2300多萬農民工,但其工資水平偏低,這一調整將有利於維護農民工等低收入者的切身利益。同時,工資水平的提升也將增強廣東吸引外來勞動力的競爭優勢,解決珠三角等地區出現的“招工難”問題,並促使勞動密集型企業轉變簡單依靠低工資成本競爭的模式。

    廣東勞動保障部門提醒廣大勞動者加強對自身利益的保護意識,尤其是一些企業變相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如把加班費、食宿費作為最低工資的一部分;採用計件工資形式,蓄意降低計件單價等。為確保最低工資標準落到實處,勞動保障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勞動保障部門一旦接到相關的舉報投訴,將在7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立案,並在立案後60日內對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記者 張翼鵬)

 
 
 相關鏈結
· 遼寧:將調高最低工資標準
· 海南實施新最低工資標準
· 上海最低工資標准將適時調整
· 深圳確定2006年度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