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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被徵地農民年底將被納入基本養老保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9日   來源:廣州日報

    全國人大代表專題調研組7月17日起就廣東省農民社會保障問題展開調研,記者從座談會上獲悉,全省被徵地農民今年年底要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去年底,全省近120萬農民與被徵地農民納入其養老保險範圍,人均養老金100元~500元,農村養老保險覆蓋率為5.24%,處於全國落後水平。建立養老保險制度要政府承擔補助,但是這部分的支出沒有列入政府財政預算,因此被徵地農民保障費用得不到解決。據悉,雖然國務院發文規定,被徵地農民的社保費用從當地政府的安置補助費和被徵地農民的土地補償費中統一安排,不夠的由政府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解決。但是因為目前省有關部門認為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收益不能用於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因此農民的保障費很難落實。

    16~35歲被徵地者可享社保補貼

    據透露,比普通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更危急的是被徵地農民的保險項目。前不久,廣東勞動廳到珠海調研發現,目前珠海的地都批出去了,被徵地農民的生活急需保障。為妥善解決被徵地農民的養老問題,廣東省政府提出以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為重點全面推進廣東省農村養老保險工作。

    廣東省政府最近下發了《關於做好就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今年12月底前,將被徵地農民納入基本養老保障範圍。對徵地時年滿16周歲以上、35歲以下的被徵地農民,以教育、就業培訓和安排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為主,並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徵地時年滿35周歲以上的農民,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範圍,對於60周歲以上的被徵地農民實行養老補助政策,併發放“老年生活津貼”。

    農村養老保險分三步推進

    參與座談的人大代表表示:“農村養老保險推進困難重重,不是地方政府不想承擔補助,而是財政上不允許。農民實在拿不出更多的錢做養老保險之用,村幹部上門去收農村低保,農戶沒有錢,上門的幹部很多時候都要替他們掏腰包。區域差別,窮地方是政府窮,農戶也窮。”

    廣東省主要在發達地區開始實施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對於經濟欠發達的區域又如何處理呢?廣東省勞動保障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可以實行“三步法”循序漸進推行:第一步,對農村的低保戶予以解決;第二步,在解決了低保問題以後,給老年人發放津貼;第三步,可以乘著城市反哺農村的大潮,建立個人繳費制度,從而保證養老保險的基金籌集。 (記者 舒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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