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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部門提示:購買魚蝦蔬菜需索要消費憑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3日   來源:北京日報

 

(羅偉 攝)

    11月1日起,北京市率先在全國正式實施水産品及蔬菜市場準入制度,票據證明不全或票據證明與貨物種類不符的水産品及蔬菜不得上市銷售。

    公交天民市場、新發地、京深海鮮批發市場等北京市主要大型市場都已開始推行一系列準入“新規”。但據記者了解,截止到目前,還有一些市場及餐館的經營者沒有向批發商索要進貨票據,有的商戶拿不出産地的檢驗合格證明。

    11月2日一早,公交天民市場939號攤位商戶侯忠仁向記者展示了他的“賬本”,厚厚一沓進貨票據,進貨票據上不僅有産地情況,還蓋著當地機場的檢疫章。侯先生説,實行水産品市場準入後,他建立了進貨臺賬,今後每次銷售他還要“提醒購買者拿好信譽卡”,上面印著攤位電話、地址等,“雖然比以前麻煩不少,但消費者購買更放心,買賣肯定比以前更好做。”

    崇文工商分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水産品屢次檢出致病菌、違禁藥物和其他違法添加的化學物質。水産品市場準入的核心內容就是進入北京市場的水産品不僅必須具備産地證明、報關單等“身份證”,還要有以車為單位提供的檢驗合格證明,即“健康證”。

    1日淩晨開始,海淀、豐臺、東城、崇文等各個工商分局執法人員開始大規模市場檢查,海淀區向北京錦繡大地農副産品批發市場等處的商戶發出了1000封公開信,提示經營者執行新規。在豐台區新發地市場,工商部門為流動商戶現場辦理營業執照,據了解,已有70%的固定商戶建立了進銷臺賬。在京深海鮮批發市場,所有商戶都與市場簽訂了“水産品安全責任書”,市場還制定了“場地挂鉤意向書”,由市場主辦單位對供貨的外埠養殖基地進行考察。

    工商部門提示,對不能提供合法來源的水産品及蔬菜,消費者應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和舉報。工商部門提示:以前市民買條魚、買斤蝦蟹,或者購買蔬菜等可能都不要消費憑證,現在則應該隨買隨要。(記者 竇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