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南京:07年4月4日起私拆承重墻將被罰10萬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1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南京12月20日專電(記者鄧華寧)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日前就《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發出公告,從明年4月1日起,市民在房屋裝修時如果私拆承重墻,可能會被罰款10萬元。

    《條例》規定,6種可能破壞房屋結構的行為必須事先提請房産部門許可。這6種行為是: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礎結構;拆除承重墻或者在承重墻上開挖壁櫃、門窗洞口;超過設計標準增大荷載;在樓面結構層開鑿洞口或者擴大洞口;為增加房屋使用空間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標高;拆改商場、賓館、飯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大型建築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體功能的非承重結構。如果私自拆了承重墻,勸阻糾正不聽的,可能會被罰款10萬元。

 
 
 相關鏈結
· 南京引入房屋權屬電子登記簿
· 南京:5樓盤受"封盤"處罰 通報批評12家房地産企業
· 江蘇南京:多種新形式法律宣傳深受農民工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