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昆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5%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昆明9月3日專電(記者蔡祥榮)記者從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9月1日起,昆明市施行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新規定要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繳存基數的15%。

    “新規定不但縮小了職工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差距,還對繳存比例作了相應調整。”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法規處副處長禇雲山説,昆明市職工每個月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昆明市統計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不得低於昆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據介紹,昆明市現有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一般為繳存基數的10%,新規定允許有條件的非財政供給單位提高繳存比例,但必須由這個單位申請,報相關部門審批後,執行經批准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原則上不高於12%,最高比例不得高於15%;高出12%的部分,按照相關規定納稅。停産、半停産、連續虧損3年以上或者不能正常發放職工工資的單位,也可以提出申請,經相關部門審核批准,執行有限期的緩繳或者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

    此外,新規定對困難群體給予特別的關注。凡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連續失業2年以上且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嚴重困難的,只要符合以上4種情形之一者,均可以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自住住房的房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服務費等費用。

 
 
 相關鏈結
· 河北: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比例最高達25%
·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50萬元
·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9月1日起上調
· 長春:農民工也可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 昆明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至40萬元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