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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上調企業離退休人員取暖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12日   來源:寧夏日報

    十多天的連綿秋雨,使寧夏國慶節前後出現了罕見的低溫。憂民生之所憂,寧夏自治區建設廳10月11日發出通知,要求供熱企業視氣候變化情況,做好提前供暖工作,嚴禁因個別家庭未交或拒交採暖費而停止居民樓供熱現象的發生。

    寧夏自治區建設廳要求,所有供熱設施要提前進行試運行並具備供熱條件,在10月25日前做好供暖各項準備工作。要視氣候變化情況,做好提前供暖的相關工作。凡具備連續供熱條件的鍋爐,都要實行連續供熱,不具備條件的要延長供熱時間,保證室內溫度,確保群眾滿意率達到100%,嚴禁因個別家庭未交或拒交採暖費而停止居民樓供熱現象的發生。熱源單位與供熱單位,供熱單位與用戶之間,應當分別簽訂供用熱合同;用戶要求停止用熱的應當提前與供熱單位簽訂停熱協議,對可能危害其他用戶用熱或者影響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不能停止用熱。(記者 馬文鋒 張 唯)

    10月11日,寧夏自治區社保局正式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冬季取暖標準,由2006年的每人862元提高到今年的986元。

    具體發放標準為:參保離退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老工人,按照2007年9月份領取的離退休費標準,隨10月份養老金一次性發放;參保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和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2006年度全區城鎮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確定,2007年度統一補貼標準為986元,隨10月份養老金一次性發放。

    目前,全區各地發放工作正緊鑼密鼓進行,銀川等部分市縣已發放到位。(記者 王海英 實習生 楊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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